关于开展2025年度沈阳医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年01月20日 14:00 点击数:
为加强学校教学研究课题的管理,按照《沈阳医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沈阳医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结题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已申请延期结题的“2022年度沈阳医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的项目”,本次须申请完成结题鉴定,否则对该项目做撤项处理。
2.凡列入“2023年度沈阳医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的项目,须申请结题鉴定;如不能按时结题,须在2月24日至3月10日提交项目延期结题申请(内容、格式自拟,所在部系领导签字、盖章),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且须在下一年度申请结题,否则视为结题备案审核不通过、对该项目做撤项处理。
3.2024年度沈阳医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的项目,如该课题已发表论文(带有该项目编号且已收到论文录用通知),本次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要求:
1.课题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不得擅自变更课题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变更立项课题题目。
2.结题材料:
①《沈阳医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附件1)。
② 结题申请汇总表(附件2)。
③ 佐证材料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a. 完成的教学课题研究任务,如论文(需有该课题编号)、教材、课件等;
b. 研究报告和研究报告知网相似性检测报告(检测率需<30%)。
3.上述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王茜尧微信,纸质版一式一份送至医学教育研究中心(致远楼448室)。
4. 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10:00,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杨宇 王茜尧
附件请在I沈医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