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普通管理岗位聘用(晋升)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年11月19日 09:01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根据《沈阳医学院普通管理岗位聘用(晋升)实施办法(修订)》(沈医院发〔2023〕37号)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普通管理岗位聘用(晋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用职数
五级普通管理岗位空余职数1个,六级普通管理岗位空余职数3个,七级普通管理岗位空余职数10个,八级普通管理岗位空余职数9个。晋升上一级普通管理岗位的人员不得再兼任下一级领导管理岗位。
二、申报条件
符合《沈阳医学院普通管理岗位聘用(晋升)实施办法(修订)》(沈医院发〔2023〕37号)规定的相应等级聘用(晋升)条件。
三、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部门推荐。各部门负责通知本部门的相关人员。符合各等级聘用(晋升)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填写《沈阳医学院普通管理岗位聘用(晋升)申报表》、《沈阳医学院普通管理岗位聘用(晋升)承诺书》,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结果、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近三年获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证书。各部门在部门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将部门测评合格人员及个人申报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报送人事处。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下午3点前,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核。学校人事处和市人社局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3.组织评审。人事处组织相关专家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院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讨论。
4.公布聘用名单。经院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无异议后报人社局审批,履行聘用相关手续。
来源:沈阳医学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