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概念

作者: 时间:2013-10-27

音乐

物体规则震动发出的声音称为乐音,由有组织的乐音来表达人们思想感情、反映现实生活的一种艺术就是音乐(英文名称:Music;法文名称: Musique)。分为声乐和器乐两大部门。音乐是可以让人开心的事情,经典音乐,流行音乐,在所有的艺术类型中,比较而言,音乐是最抽象的艺术。另有电影以此为名,以及音乐疗法:用音乐来减轻或消除患者的病痛。

1概述

音乐是用有组织的音构成的听觉意象,来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与社会现实

生活的一种艺术形式。也是最能即时打动人的一种艺术形式。音乐旋律响起人们往往无法抗拒的立体的处于音乐的氛围当中。任何一种艺术形式都有自己表情达意、塑造艺术意象的表现形式。比如舞蹈是通过肢体动作、面部表情,绘画是通过线条、色彩、构图,文学是通过字、词、句、篇来体现艺术意象。通常,人们正是以表现手段的不同来区分艺术的不同种类。例如不同的乐器。音乐还能表现出歌手们的用心。

音乐是以声音为表现手段的一种艺术形式,音乐意象的塑造,是以有组织的音为材料来完成的。因此,如同文学是语言的艺术一样,音乐是声音的艺术。这是音乐艺术的基本特征之一。作为音乐艺术表现手段的声音,有与自然界的其他声音不同的一些特点。

任何一部音乐作品中所发出来的声音都是

经过作曲家精心思考创作出来的,这些声音在自然界是可以找到[2],但是没有经过艺术家们别出心裁创作与组合,是不能成为音乐的。所以,无论是一首简单的歌曲,还是一部规模宏大的交响乐,都渗透着作者的创作思维。随便涂抹的线条和色彩不是绘画,任意堆砌的语言文字不是文学,同样,杂乱无章的声音也不是音乐。构成音乐意象的声音,是一种有组织有规律的和谐的音乐,包括旋律、节奏、调式、和声、复调、曲式等要素,总称为音乐语言。没有创造性的因素,任何声音都不可能变成为音乐。

语言具有一种约定性的语义,每一句话,甚至每一个字都具有特定的涵义。这种涵义在运用该语言的社会范围内是被公认的,是一种约定俗成;音乐的声音却完全不同,它仅仅限定在艺术的范围内,只作为一种艺术交往而存在;任何音乐中的声音,它本身绝不会有像语言那样十分确定的含意,它们是非语义性的。

听觉的艺术

音乐既然是声音的艺术,那么,它只能诉诸于人们的听觉,所以,音乐又是一种听觉的艺术。

心理学的定向反射和探究反射原理告诉我们,一定距离内的各种外在刺激中,声音最能

引起人们的注意,它能够迫使人们的听觉器官去接受声音,这决定了听觉艺术较之视觉艺术更能直接地作用于人们的情感,震撼人们的心灵。

音乐只能用声音来表现,用听觉来感受,但这并不等于说人们在创作和欣赏音乐时,大脑皮层上只有与听觉相对应的部位是兴奋的,而其他部位都处于抑制状态之中。实际上,音乐家不止是通过听觉的渠道,而是用整个身心去感受和体验、认识和表现生活的,这同其他门类的艺术家并没有什么区别。不同的是在艺术构思和艺术表现的时候,音乐家是把个人的多方面的感受,通过形象思维凝聚为听觉意象,然后用具体的音响形式表现出来。

因此,音乐作品中所表现的思想情感,不是单纯的听觉感受,而是整体的感受。同样,人们在欣赏音乐的时候,虽然主要是通过听觉的渠道,接受的是听觉的刺激,但由于通感的作用,也可能引起视觉意象,产生丰富生动的联想和想象,进而引起强烈的感情反应,体验到音乐家在作品中表达的思想感情和情境,获得美感,并为之感动。

情感的艺术

在所有的艺术形式中,音乐是最擅长于抒发情感、最能拨动人心弦的艺术形式,它借助声音这个媒介来真实地传达、表现和感受审美情感。音乐在传达和表现情感上,优于其他艺术形式,是因为它所采用的感性材料和审美形式——声音最合于情感的本性,最适宜表达情感。或庄严肃穆,或热烈兴奋,或悲痛激愤,或缠绵细腻,或如泣如诉。音乐可以更直接、更真实、更深刻地表达人的情感。

那么,音乐为什么能够用有组织的声音来表达人的情感呢,一种理论认为,音乐的表情性来自于音乐对人的有表情性因素的语言的模仿。人的语言用语音、声调、语流、节奏、语速等表情手段配合语义来表情达意,而音乐的音色、音调起伏、节奏速度等表现手段能起到与语言的表情手段同样的作用。

还有人认为,音乐的声音形态与人类情感之间存在着相似性,具有某种“同构关系”,这是音乐能表达人情感的根本原因。音乐理论家于润洋曾指出:“音响结构之所以能够表达特定的情感,其根本原因在于这二者之间存在着一个极其重要的相似点,那就是这二者都是在时间中展示和发展,在速度、力度、色调上具有丰富变化的、极富于动力性的过程。这个极其重要的相似点正是这二者之间能够沟通的桥梁。”比如“喜悦”,它是人高兴、欢乐的感情表现。一般来说,这种感情运动呈现出一种跳跃、向上的运动形态,其色调比较明朗,运动速度与频率较快。表现“喜悦”的感情的音乐,一般也采取类似的动态结构,如民乐曲《喜洋洋》,用较快的速度、跳荡的音调等表现手段表达了人们喜悦的情感。

时间的艺术

雕塑、绘画等艺术形式凝固在空间,使人一目了然。我们欣赏美术作品,首先看到美术作品的整体,然后,才去品味它的细节。而音乐则不同,音乐要在时间里展开、在时间里流动。我们欣赏音乐,首先从细节开始,从局部开始,直到全曲奏(唱)完,才会给我们留下整体印象。只听音乐作品中的个别片断,不可能获得完整的音乐意象。所以,音乐艺术又是一种时间艺术。

作为听觉艺术的音乐意象是在时间中展开的,是随着时间的延续在运动中呈现、发展、结束的。所谓“音乐意象”,指的是整个音乐作品所表现出的艺术家的思想感情并在欣赏者的思想感情中所唤起的意象或意境。例如,《春江花月夜》用甜美、安适、恬静的曲调,表现了在江南月夜泛舟于景色如画的春江之上的感受,创造了令人神往的音乐意境。

春江花月夜

音乐作品不像文学或绘画那样,只要作者创作完成,创作过程结束,就可以直接供人们欣赏了。音乐作品必须通过表演这个中间环节,才能把作品表达的意象传达给欣赏者,实现其艺术作品的审美价值。所以,音乐又是表演的艺术,是需要由表演进一步再创造的艺术。

当作曲家把生动的乐思以乐谱的形式记录下来的时候,就已经抽掉了它的灵魂,所剩下的不过是一个没有生命的乐音符号系列。而使音乐作品重新获得生命,把乐谱变成有血有肉的活的音乐的方式,就是音乐表演。如果没有音乐表演,音乐作品永远只能以乐谱的形式存在,而不会成为真正的音乐。

无论哪一位作曲家写下的乐谱,都与他们的乐思之间有着一定的差距。而要使这种差距得到弥补、使乐谱中潜藏的乐思得到发掘、使乐谱无法记录的东西得到丰富和补充,这一切都有赖于音乐表演者的再创造。所以,音乐也是表演的艺术,音乐作品只有通过表演这个途径才能为听众所接受。

起源

人类社会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有音乐,已经无法查考。但是早在人类还没有产生语言时,就已经知道利用声音的高低、强弱等来表达自己的意思和感情。随着人类劳动的发展,逐渐产生了统一劳动节奏的号子和相互间传递信息的呼喊,这便是最原始的音乐雏形;当人们庆贺收获和分享劳动成果时,往往敲打石器、木器以表达喜悦、欢乐之情,这便是原始乐器的雏形。[3]

弦乐器

古琴

世界上最早的弦乐器是中国的古琴,亦称瑶琴、玉琴、七弦琴。古琴,是在周朝就已盛行的乐器,截止(2013年)至少也有3000年以上的历史了;本世纪初才被称作“古琴”。琴的创制者有“昔伏羲作琴”、“神农作琴”、“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等作为追记的传说,可看出琴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诗经·关雎》有“窈窕淑女,琴瑟友之”,《诗经·小雅》亦有:“琴瑟击鼓,以御田祖”等记载。

管乐器

管乐器

中国古代历史记述了距今五千年前的黄帝时代,有一位名叫做伶伦的音乐家,他进入西方昆化山内采竹为笛。当时恰有五只凤凰在空中飞鸣,他便合其音而定律。虽然这一故事也不能完全相信,但是,可将其看做是有关管乐器起源的带有神秘色彩的传说。

古代乐器

中国最初的帝王——黄帝,是五千年前创造了历法和文字的名君。当时,除了前述的伶伦之外,还有一位名叫“伏羲”的音乐家。据说伏羲是人首蛇身,曾在母胎中孕育了十二年。他弹奏了张有五十弦的琴,由于音调过于悲伤,黄帝将其琴断去一半,改为二十五弦。

此外,在黄帝时代的传说中,神农也是一名音乐家,他教人耕作,尝百草发现了草药,他还创造了五弦琴。

3分类

一些音乐作品是通过人声表达的,这样的作品被称为声乐作品,有一些作品是用乐器演奏出来的,这样的音乐作品被称为器乐作品。世界上一切音乐作品都包括在“声乐”和“器乐”这两大类别里。

声乐

声乐作品又可根据其形式、风格的不同分成歌曲、说唱音乐、戏曲音乐、歌剧等不同体裁。

歌曲是一种小型的音乐体裁,包括民歌、艺术歌曲和通俗歌曲。从形式上可分成独唱、对唱、合唱、齐唱、联唱等。

说唱音乐是指曲艺音乐而言,包括单弦、大鼓、清音、评弹、数来宝、琴书、二人转、道情、渔鼓等。

戏曲音乐指京剧、豫剧、越剧、花鼓戏、采茶戏、汉剧,以及其它的地方戏的音乐。

歌剧音乐也是一种戏曲音乐,但不象戏曲音乐那样有固定的程式和传统的唱腔。歌剧音乐是作曲家使用民族音调和富有时代色彩的音乐语言创作的戏剧音乐。

器乐

器乐作品可分成独奏曲、重奏曲和合奏曲。

独奏曲范围很广。几乎各种乐器都有独奏曲。中国的二胡、琵琶、板胡、竹笛、咬呐、扬琴、笙、古琴、筝、柳琴、木琴等,都不乏著名的独典曲。西洋乐器虽亦如此,但举世闻名的还是以小提琴和钢琴这两种乐器的独奏曲为最多。

重奏曲在中国民间不太多见。但在欧洲,弦乐四重奏、木管五重奏等却有很多优秀作品间世,并至今在世界各地流传。

合奏曲是指多种乐器演奏同一乐曲作品。在合奏曲中,各个乐器既充分发挥各自的性能和特长,又按一定的和声规律相互协调配合。在中国的民族器乐合奏曲中,江南丝竹和广东音乐占了很大比重。民族管弦乐曲则多为作曲家改编或创作的。民族吹打乐在我国的合宾曲中亦处不可忽视的地位。

用西洋的铜管乐器、木管乐器、弦乐器及打击乐配合演奏的乐曲称为管弦乐。管弦乐曲在十七世纪的欧洲有了显著的进步,当时的体裁包括组曲、序曲、赋格曲、幻想曲、随想曲、变典奏为主的协安曲,以及对曲式有较严格要求的交响曲。

4种类风格

古典

什么是古典音乐?在国外,这种音乐类型被称之为“classical music”,“classical”有“古典的、正统派的、古典文学的”之意,所以我们国人将之称为“古典音乐”,确切地说应该是“西洋古典音乐”。首先从概念上解释,“古典音乐”是一种音乐类别的名称。然而即使在国外,对于“classical music”一词的具体意义,也有诸多不同的解释,其中主要异议来自于对“古典音乐”时代划分理念的不同。最狭义的解释是,把十八世纪下半叶至十九世纪20年代,以海顿、莫扎特、贝多芬三巨头为代表的“维也纳古典乐派”的作品特指为“classical music”。最广义的解释则是,把时间前移到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从那时起直到后来的巴洛克时期、维也纳古典时期、浪漫主义时期、民族乐派、印象主义直至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出现的现代乐派,甚至包括所有非纯粹娱乐性质的现代专业音乐,统称为“classical music”。

流行类

流行音乐是根据英语popular music翻译过来的。按照汉语词语表面去理解,所谓流行音乐,是指那些结构短小、内容通俗、形式活泼、情感真挚,并被广大群众所喜爱,广泛传唱或欣赏,流行一时的甚至流传后世的器乐曲和歌曲。这些乐曲和歌曲,植根于大众生活的丰厚土壤之中。因此,又有"大众音乐”之称。但是,这样的界定有可能使那些本不属于流行音乐的音乐如《国际歌》、《义勇军进行曲》、《马赛曲》、《洪湖水浪打浪》、《歌唱祖国》、《东方红》《南泥湾》等,仅仅因为它们也在群众中广泛流传而都可被划归为流行音乐。另一方面,又把那些分明是流行的音乐,由于它们流传不开(这在流行音乐中也为数不少)而排除在流行音乐之外。显然,流行音乐不一定都流行,流行的音乐也不只是流行音乐。流行音乐准确的概念应为商品音乐,是指以赢利为主要目的而创作的音乐。它是商业性的音乐消遣娱乐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工业”现象。(见前苏联《音乐百科词典》1990 年版)它的市场性是主要的,艺术性是次要的。

民族类

狭义地讲,所谓中国民族音乐就是祖祖辈辈生活、繁衍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的各民族,从古到今在悠久历史文化传统上创造的具有民族特色,能体现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的音乐。而广义上,中国音乐是泛指世界上具有五声调式特征的音乐。

中国的民族音乐艺术是世界上非常具有特色的一种艺术形式。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文明中,创造了大量优秀的民族音乐文化,形成了有着深刻内涵和丰富内容的民族音乐体系。这一体系在世界音乐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我们要认识中国音乐,不能仅仅会唱一些中国歌曲,听几段传统乐曲,还必须从民族的、历史的、地域的角度去考察中国音乐,了解中国音乐,从而真正理解中国音乐的内涵,了解它在世界音乐体系中的地位和历史价值。中国民族音乐分为:民间歌曲、民间歌舞音乐、民间器乐、民间说唱音乐和民间戏曲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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