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科学合理的学业成绩评价考核体系

作者: 时间:2013-10-04

如何全面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核评估,是评价教学效果的重要一环,“考试不仅只是考核学生掌握了多少理论知识,而且要检验学生接受教育后的思想变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个有效的途径就是要对考试形式与内容“进行调整充实,以适应被教育者和社会的需求,使教育活动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我们大胆创新进行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改革。

目前,我们将考试形式改革为“6+4”模式,即在百分制考核成绩中,平时考核(考勤、课堂讨论、书面作业、实践教学:20+20+30+30=100分)占总成绩的60%,期末考试(100分试题)占总成绩的40%。学生最终成绩由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部分组成。形成性评价即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考勤、课堂讨论、书面作业由学生辅导员与任课教师共同对学生进行考核,实践教学成绩通过学生撰写的实践报告、小论文、调查报告等形式体现出来;终结性评价即教师在课程结束时对学生学习状况的全面评价。期末考试采取开卷考试的方式,虽然是开卷考试,但学生学习“理论课”的劲头反而提高了,因为,开卷考试试题难度系数较闭卷相比加大许多,没有死记硬背的题目,谁也不可能从教材和笔记中直接找到答案,而是需要运用平时所学的理论知识,对试题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归纳和总结,如果没有平日的知识积累,就不可能取得好成绩。

实践证明,我们采用的“6+4”考试模式,有助于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改变“平日慵懒散漫,考前现背答案”的不良习惯。认真学习理论知识,积极参与“理论课”教学活动,在运用理论知识和实际体验的过程中,逐步实现从思想、政治、道德认识到行为的转化,“在‘解决问题’中分辨是非善恶,坚定理想信念,自觉砥砺品性,不断完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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